引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批准的药品一般为试行标准,试行满二年后生产单位必须提出转正申请,若未提出转正申请, 试行标准将自行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取消其批准文号”
但是为什么现在还有好多已经批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的产品标准还没有及时转正呢?批准文号没有取消的原因是因为厂家均按时向国家局递交了标准转正的申请,而国家局却有法不依,一拖再拖,莫非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国家局眼里完全是一纸废文?如果连自已画的框框都不能履行,那还有什么能保证我们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呢?请SFDA还大家一个说法
!
转不下来只要能拿出省局受理通知单就可以啦,你不转正别人就不能仿制你家品种不是挺好的么?
标准转不下来也不影响再注册。
恐怕是仿制就着急了
为什么会转不下来呢?是药典委不作为还是企业报的资料有问题?要是企业报的资料有问题而拖延了时间,怎么就没人管呢?象报药一样一补二补不成就退审了
但是为什么现在还有好多已经批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的产品标准还没有及时转正呢?批准文号没有取消的原因是因为厂家均按时向国家局递交了标准转正的申请,而国家局却有法不依,一拖再拖,莫非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国家局眼里完全是一纸废文?如果连自已画的框框都不能履行,那还有什么能保证我们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呢?请SFDA还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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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下来只要能拿出省局受理通知单就可以啦,你不转正别人就不能仿制你家品种不是挺好的么?
标准转不下来也不影响再注册。
恐怕是仿制就着急了
为什么会转不下来呢?是药典委不作为还是企业报的资料有问题?要是企业报的资料有问题而拖延了时间,怎么就没人管呢?象报药一样一补二补不成就退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