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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药品注册的疑问

时间: 2008-12-21 09:30:56 作者: 来源: 字号: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有如下表述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其中的“已上市”是指国内外吗?如果包括国外,是不是说3类药物研究性机构也不能申请?

这里的“已上市”是指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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