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请教关于3类新原料药动态生产现场核查的批量问题?!申报生产时,中试工艺验证的批量为10kg/批,在动态生产现场核查时是否也可按10kg/批?抑或是应该按照大生产的批量进行生产(譬如100kg/批)?关于批量问题是否有相关规定?
既然是生产现场核查,批量当然是按正常生产量来计算,至少要匹配生产设备的最少量。
规模匹配生产设备且不低于申报报产批次规模,当然越大越好。
既然是生产现场核查,批量当然是按正常生产量来计算,至少要匹配生产设备的最少量。
规模匹配生产设备且不低于申报报产批次规模,当然越大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