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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补充申请问题

时间: 2008-09-18 02:57:43 作者: 来源: 字号:
拟修改药品包装规格,由8.5KG/铝瓶(外包材、运输包装)变更为30KG/纸板桶(外包才、运输包装)内包材没有改变,药品是用LEDP袋装着,在LEDP袋外还有一层袋子。然后再装在这个桶里的。是否只需要提供证明性文件和修改后的药品标签就可以了? 还需要提供其他方面的资料么?产品是原料药。
我认为可以,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时才需要提供相关的药学研究资料!
按补充申请(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中33条: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报省局备案就行!!属于指导原则I类变更,一般不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资料主要有1、2的药品及企业的证明性文件:注册证,GMP证,营业照,生产许可证。5的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同时进行详述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情况。
铝瓶改为纸板桶是否会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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