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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线性范围及回收率试验的浓度设置

时间: 2008-09-27 09:00:12 作者: 来源: 字号:
前几天编辑把我的文章一审修回了,有些问题不是很懂,想请教一下大家。
1、(这个问题编辑倒没有提到,是我自己想到的)我的固体分散体在900ml水中全部溶出后,主药的浓度也就27.78ug/ml,但我先前做标曲用的浓度点则分别是10、20、30、40、50、60ug/ml,线性范围取为10-60ug/ml,但现在感觉30ug/ml以上的浓度似乎取得不大合理,因为溶出试验中根本到不了30以上,所以在想标曲是不是需要重新取点做一次?
2、我做的回收率试验,按照高中低的浓度要求,设“中”为27.78的近似值30ug/ml,“高”为30*120%=36ug/ml,“低”为30*80%=24ug/ml,但是编辑说设的不合理。我同学说高中低应该分别设为60或50、30或35、10。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高中低、80%、120%究竟是按照哪个来算的呢?
3、编辑说我需要用已上市的制剂来进行溶出对比,而我的固体分散体是粉末,那么是不是需要把它装成胶囊或压成片剂来进行溶出、才好与已上市的制剂进行比较呢?已上市的制剂必须要买回来自己亲自做溶出吗?文献报道的现成溶出数据可不可以用呢?

请大家指教!很急,!
几点建议
1这个问题是你自己想到的
我认为你的线性是合理的,100%的溶出浓度放在中间,但是要注意的是你在第一个采样的时间点的溶出浓度是不是在10ug/ml以上,如果最小的浓度在10ug/ml以下,应该在在曲线下端增加一个浓度点,含扩 第一个采样的时间点的溶出浓度,比较合理
既然编辑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你不用补充和修改.
2回收率试验
溶出率的高中低三个浓度不同于含量测定的三个浓度,应该分别为50%,80%,100%,即14ug/ml,22ug/m与28ug/ml,因为对照品可以精确称样,所以不用将27.78近似为30,近似为28比较合理.
3溶出对比
你的固体分散体的目标剂型是什么,与上市的制剂相比能表明你的优越性,应该补做,如果实在不想做,也可以引用文献报道数据,写明与文献报道数据相比有明显优越性,很多文献的数据不一定真实,所以不建议你把文献数据经过适当修改做为自己的实验数据,这样会给读者带来误导,也给你的论文打了折扣.
嗯,你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回收率试验,在我的文章里是放在分析方法项下的,就是用来证明分析方法的可靠性的,应该不是“溶出率的高中低三个浓度”那个方面。那么我的这三个浓度应该是多少合适呢?


2回收率试验
溶出率的高中低三个浓度不同于含量测定的三个浓度,应该分别为50%,80%,100%,即14ug/ml,22ug/m与28ug/ml,因为对照品可以精确称样,所以不用将27.78近似为30,近似为28比较合理.

测定"溶出度"与"含量"的方法,在验证时,回收率的三个浓度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溶出度,应该设50%,80%,100%三个浓度,如果是用来测定含量的,回收率就应该是80%,100%,120%.
通过你的问题,我判断,你这个要验证的分析方法,是用来测定你在不同时间点的溶出量的,所以建议你设50%,80%,100%三个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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