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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样和留样的问题?

时间: 2012-05-19 22:24:22 作者: 来源: 字号:
问题1:
新版的GMP将取样划到了质量管理一栏,但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1.有人认为QA属质量监管部门,由QA取样,履行QA的职责,保证了取样过程的有效性。
2.有人认为没必要非要由QA来取样,QA可以监管QC来取样,这样看来也能保证产品的质量。还可以由授权人来取样,也就是说由QA相信的人员QC来取样。

问题2:
存在同样争议的是留样。
1.有人认为QA应该负责留样的管理,QC复检应向QA提交申请,这样保证了留样的安全和有效。
2.有人认为应该由QC来留样,QC负责检验,由QC来留样工作比较方便。QC的人只要有资质,为什么不能进行留样工作呢。

笔者小见:
留样与取样由哪个部门负责并不重要,关键是负责的部门应该具有相关的能力负责该职责。希望得到权威的斧正,谢谢!




应该是QA




内部规定而已,不同企业不同做法,只要不违反GMP,还配合工作就可以了




我的问题是,新项目开发中,涉及到车间与技术部门,一般技术负责研发,车间生产。但车间不管研发中的品种,只管实际生产的产品,技术部门对车间GMP又不熟悉,两边都推,咋办?按道理上来说应该哪边负责呢?




楼上说的我认为是管理问题,研发阶段不用上生产线。设备需专用。




设计GMP的问题,当然要请教QA了。




由谁取样没问题,只要是经批准经培训,但是留样得QC,QC要做留样观察以及稳定性试验。个人认为QA是监督管理,单并不是说这些事都得QA做才能得到信任和保证,那样监督就没有意义啦,QA也是人也会犯错。




我也赞同楼上的说法,其实就是互相推脱,抓住点规定不是很严的地方,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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