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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已取得临床批件,所用原料药报3.1类新药,还需要做临床吗?

时间: 2012-05-20 06:24:22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尚未有国家药品标准的新药(原料药),该原料药在国外药典中均未有分类(BP、JP、USP、EP中该药品项下根本就没看到"类别"这一项),请问我公司报的话是按3.1类新药报吗?另外该制剂已取得临床批件,甚至有可能取得了生产批件,请问我报该原料药还需要报临床吗?
注册新手首次提问,请赐教。。。

补充一下,该制剂是复方制剂。



建议楼主先学习注册法规吧,这问题难度几乎没有,要解释起来可要打不少字,呵呵,自己看法规附件2就能搞定




很好奇的问楼主:
如果有分类,代表什么分类呢?
注册类别分类?ATC分类?BCS分类?还是适应症分类。求教




楼主你办个进口注册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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