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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新的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标准转正的申请

时间: 2008-09-20 00:55:22 作者: 来源: 字号:
请教新的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标准转正的申请:
新的注册管理办法中附件4,补充申请,没有了试行标准转正的那一项,是否还需要申报,或者是按哪一项申报呢?
请各位能给小弟解释一下.
还有就是新的办法中仿制药品的上报三批样品是否要在生产过程中抽样呢?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呀!!因为,我公司有品种马上需要试行标准转正
估计不久将出台相关政策说明该类问题
当然要申报了,我刚去省局咨询,以后省局批就可以了!!
我也遇到此类问题,准备先报上去再说,请问原先的这类资料中关于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 要求中的第9项该如何书写啊,我是新手,请指教.
标准转正会另行规定。
应该有一个过渡办法,对已申请标准转正但尚未批复的品种,原设立试行期而尚未申请转正的品种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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