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过程中均会抽样检验,QAQC在检验后的剩余品直接销毁累计下来还是比较多,药品GMP中规定离开生产现场的样品不得返回生产现场,为了节约应如何利用这些剩余品?各位指教.
看什么类型产品。中间体的,我们是重新投料。再者就是我们取样为2-3倍量,有留作观察样的。
一般剩余的可以做留样观察用,杜绝返还到生产现场
按照GMP规定,是绝对不可以返回用的,你如果要返回使用,也可以,不能有记录的,结果是收率突然增高,造假行为。
我建议:
1.销毁,最正确的方法;
2.能用的你就自己用了,主要是片剂
3.偷偷返回生产不留记录,
4.精制成为自制标准品(原料)
5.给新来的同志练习检验技术用。
yaoshenghua的指导
不客气,以前单位经常遇到这个事情,熟了.
看什么类型产品。中间体的,我们是重新投料。再者就是我们取样为2-3倍量,有留作观察样的。
一般剩余的可以做留样观察用,杜绝返还到生产现场
按照GMP规定,是绝对不可以返回用的,你如果要返回使用,也可以,不能有记录的,结果是收率突然增高,造假行为。
我建议:
1.销毁,最正确的方法;
2.能用的你就自己用了,主要是片剂
3.偷偷返回生产不留记录,
4.精制成为自制标准品(原料)
5.给新来的同志练习检验技术用。
yaoshenghua的指导
不客气,以前单位经常遇到这个事情,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