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越来越糊涂了!
1、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如何开展方法学研究呢?
2、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呢?
请仍工作在一线的高手们或是不在一线的专家们,指导一下!
不加的关键从不加也合理的角度出发,说服审评人员;主要点为从主成分结构结合HPLC-MS等分析降解途径,分析杂质结构是否有各种毒性,相对响应因子是否差距过大, 利用破坏试验的数据加以佐证(不一定都可以)。
具体研究内容为限度所需的项目。(参加药典后的指导原则)
有了杂质对照品才可能有校正因子,如果校正因子与主成分差距较大,应按照外标法定量,差距较小可进行校正。
具体研究内容为定量所需的项目。(参加药典后的指导原则)
需要做哪些项目呢?
如:也要考察线性范围吗?如何做?
先用杂质对照品做一套方法学,然后将自身对照法所测结果与外标法比较,只要结果差异不大且能说明自身对照法能够很好检测出杂质,控制产品质量,即可将自身对照法定入标准。
1、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如何开展方法学研究呢?
2、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呢?
请仍工作在一线的高手们或是不在一线的专家们,指导一下!
不加的关键从不加也合理的角度出发,说服审评人员;主要点为从主成分结构结合HPLC-MS等分析降解途径,分析杂质结构是否有各种毒性,相对响应因子是否差距过大, 利用破坏试验的数据加以佐证(不一定都可以)。
具体研究内容为限度所需的项目。(参加药典后的指导原则)
有了杂质对照品才可能有校正因子,如果校正因子与主成分差距较大,应按照外标法定量,差距较小可进行校正。
具体研究内容为定量所需的项目。(参加药典后的指导原则)
需要做哪些项目呢?
如:也要考察线性范围吗?如何做?
先用杂质对照品做一套方法学,然后将自身对照法所测结果与外标法比较,只要结果差异不大且能说明自身对照法能够很好检测出杂质,控制产品质量,即可将自身对照法定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