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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空白检验记录

时间: 2012-04-15 00:21:01 作者: 来源: 字号:





我觉得这个记录有些欠缺。

1-编号不对。既然中文名字是记录,应该右上角是记录的编号,而右上角确实SOP的编号。

2-操作人员签名不符合实际情况。

我们看到记录前面的检验项目后面,都没有签名空格,只是后面含量检验项目才有操作人和复核人的签名位置(只是含量部门有签字人位置,另外,附加记录上面倒是每一个项目都有签字。)。

试问,如果这个记录放3年,出现问题追查,谁可以记得原来是谁操作的,谁复核的?

有操作,无签名,一般被称为:神之记录

3-检验依据不合适。

作为一个公司质量体系的完善体现,这个检验记录的检验依据不应该是《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应该写上自己公司的《氯化钠质量标准》和《氯化钠检验SOP》。

药典和质量标准是不同的,因为内控质量标准建立时,可能增加了检验项目,可能调整了放行限度

4-看干燥失重项目,这个项目涉及多次称量,那么称量之前天平校验记录呢?

另外,称量瓶的恒重过程在哪里体现?称量瓶中加入物料后的恒重过程在哪里体现?

你的记录缺少至少2次称量记录。

而且,既然你精密称量的物料,那么物料的数量填写在哪里?你以为用差法来体现,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另外,恒重涉及2次称量,你的检验记录没有对样品是否恒重进行判断,而且恒重后采用哪个数值,你的记录也没有这种约束。

关于操作条件,你把标准和记录混淆了。

你的记录上面写:在130℃干燥至恒重 。

请问,你的干燥温度和干燥时间,在哪里填写啊?

5-附:检验用试液配制记录

这样做不合适,这些试验配置记录应该是单独设立的记录。因为这些试验不仅仅用于氯化钠物料的检验。

如果每个品种都写一遍,你不觉得有些重复工作吗?

6-整个批检验记录结束后,没有看到对这个检验过程进行全面评估的描述和评价人签字的地方。




非常感谢版主的教诲,谢谢!想就您提出的意见做进一步的说明:

1-编号不对。既然中文名字是记录,应该右上角是记录的编号,而右上角确实SOP的编号。
说明:我公司记录的编号是随着SOP产生的,右上角确实是记录的编号。

2-
操作人员签名不符合实际情况。
我们看到记录前面的检验项目后面,都没有签名空格,只是后面含量检验项目才有操作人和复核人的签名位置(只是含量部门有签字人位置,另外,附加记录上面倒是每一个项目都有签字。)。

说明:我公司原料检验工作分位理化检验和精密仪器检验两部分,人员相对固定;并且基本上同一个检品由1人单独完成,报告最后是的签名“主检人“是参与检验的所有人员的签名。如果我们检验工作按检验项目分类,您提出的不合理性才能存在。我们实验室人员都是多面手,因此人员流失较为严重。

试问,如果这个记录放3年,出现问题追查,谁可以记得原来是谁操作的,谁复核的?
有操作,无签名,一般被称为:神之记录
说明:同一个检品由1人单独完成,检验人和复核人很明确的,不存在版主担忧的事情。

3-
检验依据不合适。
作为一个公司质量体系的完善体现,这个检验记录的检验依据不应该是《中国药典》
2010版二部,应该写上自己公司的《氯化钠质量标准》和《氯化钠检验SOP》。
药典和质量标准是不同的,因为内控质量标准建立时,可能增加了检验项目,可能调整了放行限度
说明:您说的极是,在新版GMP学习中我们也认识到了,改进中,谢谢!


4-看干燥失重项目,这个项目涉及多次称量,那么称量之前天平校验记录呢?
另外,称量瓶的恒重过程在哪里体现?称量瓶中加入物料后的恒重过程在哪里体现?

你的记录缺少至少
2次称量记录。
说明:您说的极是,改进中,谢谢!

而且,既然你精密称量的物料,那么物料的数量填写在哪里?你以为用差法来体现,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说明:干燥失重项目中精密称量的物料是个计算的结果,该物料的精密称量是通过差法来确定,本人认为仅记录称量值即可(记录直接读取数据),原空白记录中本来填写计算后的精密称量值(在下面计算公式总已有体现),我认为不妥,就去除了。这个问题我还要再考虑一下。

另外,恒重涉及  2    1 2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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